汉传佛教丛林清规 (7)
带你体验千年来僧人真实生活
发布: 2016-01-19 17:18:57 作者: 本网转载 来源: 大公综合
二十二、僧人应遵守哪些信条?
百丈禅师制定的《丛林要则》二十条,为丛林清规制度作了简要、通俗的说明:
丛林以无事为兴盛。修行以念佛为稳当。
精进以持戒为第一。疾病以减食为汤药。
烦恼以忍辱为菩提。是非以不辩为解脱。
留众以老成为真情。执事以尽力为有功。
语言以减少为直接。长幼以慈和为进德。
学问以勤习为入门。因果以明白为无过。
老死以无常为警策。佛事以精严为切要。
待客以诚实为供养。山门以耆旧为庄严。
凡事以预立为不劳。处众以谦恭为有礼。
遇险以平乱为定力。济物以慈悲为根本。
二十三、进入禅堂要注意哪些事项?
禅堂专指坐禅的道场,古称禅堂或云堂,是禅宗丛林的主要堂宇。堂中设一圆龛,正中安奉圣僧像。圣僧之像不定,或以乔陈如、宾头卢为圣僧,或以文殊师利及大迦叶为圣僧。禅堂内设长连床(今称广单),施椸架以挂道具。
各地丛林寺院都根据自身的特点,订有《禅堂规约》以作僧众行、住、坐卧及坐禅拜佛的仪规标准。四川宝光寺的“禅堂规约”是这样规定的:
夫马祖创立丛林,百丈继以清规,务在安定学者之身心不得放逸,而后能究明已躬下事,至悟法源底,方可续佛祖慧命,以终正因行脚之志。无奈正象经往,法当末 运。圣贤隐而不作,愚劣溢而沉沦;以丛林为游食之场,视清规作泛常之事。欲使佛祖慧命不危而不绝,讵可得哉!凡正信参学之士,见闻及此,必痛心惊惧。吾今侪于斯,切莫随于流欲,以至道业荒芜。急宜恪遵规训,始得已躬事办。约有数条,开列于后:
1、凡上堂小参,各搭衣持具。齐集法堂,次第而立,不得参差。违者罚。
2、钟板错乱,必当巡寮;引、鱼错乱,跪香;散香落地,参堂;一切犍椎参差者罚。
3、无事窜位,言谈语笑,粗皮旷野者罚。
4、坐香不到及失误,巡香散香者罚。
5、不顾本参,乱逞机锋及出坡不随众者罚。
6、堂中出入,次第而行,威仪齐整,有失次序者罚。
7、大小事务,不白执事,堂中出入,不遵规谏者罚。
8、经行纵横,语言戏舞及草覆作声者罚。
9、闯静惊静,静中嬉笑,东张西望,翻眼弄皮者罚。
10、巡香被警策,以公报私,故打者罚。
11、二策昏沉如故者,立参;三策如故者,跪参;倘故纵昏沉者罚。
12、私行向外,不着袍子,窜寮吃烟,闲谈杂话者罚。
13、盗取堂内银钱,衣物等件,重则烧单,轻则笞罚。
14、失物等项,捡者当白职事,原交失者认取,私自隐匿者重罚。
15、小恙给假三日,重病出堂调养,慎无妨众,违者罚。
16、制期未满期,不许出堂。出堂及私应经忏者罚,私逃单者挂牌。
17、除客、病外,私造饮食,司职不尽职者罚。
18、有事他出,归期违限者罚。
19、破根本大戒者,不许共住。
20、私自化缘入已,错昧因果者,不许共住。
21、谈论国事,心游世俗者,不许共住。
22、私收徒众及破和合僧者,不许共住。
23、恶口骂詈,交拳厮打者,不许共住。
24、有犯清规,不遵议罚者,不许共住。
以上条约,各宜遵守。如有违犯者,决不循情。切宜珍重,凛之慎之。
二十四、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有哪些规定?
佛制戒律,祖立清规,旨在防非止恶,安身进道,光大法门,造福社会。本此精神,订立共住规约,全寺上下,均须遵守。
1、全寺僧众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执行有关政策,爱国爱教,以寺为家,勤修三学,恪遵六和。
2、全寺上下均须遵守佛制,戒行清净,慎护讥嫌,自重自尊,僧仪整肃,犯根本大戒者,不共住。
3、住持依选贤制产生,每届任期三年,连选可连任。
4、住持、班首、执事,均应忠于职守,尽职尽责,爱护常住,关心大众,任劳任怨,廉洁奉公。如有玩忽职守,居职谋私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免其职务。
5、早晚课诵、二时斋供、坐禅听讲、集体劳动,除按寺院传统可以不随众的僧人外,因病因事均应请假;无故缺席者,应批评教育;屡教不改者,不共住。
6、尊师重教,恭敬耆德,服从执事安排,遵守殿堂秩序。违者,应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教育、批评或记过。
7、挑拨是非,破和合僧者,应及时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而又屡教不改者,不共住。
8、打架斗殴、恶口相骂、侵损偷窃常住或私人财物者,进行严肃批评教育;对侵损偷窃的财物,须照价赔偿;情节严重、触犯刑律者,依法处理。
9、全寺僧众均须僧装整齐,及时剃除须发,清净素食,禁止饮酒、吸烟、赌博、看淫秽书刊,如有不遵,经批评教育而屡教不改者,不共住。
10、外出未经请假,夜不归宿,经教育不改者,不共住。
11、私自化缘募捐或向香客游人索要钱物者,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,不服者不共住。
12、寺院竹木花卉茶果,均应爱护培植,不得私自砍伐采摘自用或做人情。违者,进行批评教育,照价赔偿。
13、师友亲朋来寺,经主管执事同意方可留膳宿。
14、保持殿堂庄严,环境清净,僧房整洁;保护寺院文物,注意防火防盗。
遵规守戒,一视同仁。同居大众,各宜珍重。